厨余不是垃圾!美国立法给堆肥“发农资证”,中国社区厨余堆肥如何借鉴?

雪华说:

在当前垃圾分类关注度有所回落、前端居民参与度面临瓶颈的背景下,社区厨余堆肥难以形成可持续产业闭环,我们的垃圾分类和社区厨余堆肥还能如何破局?

最近美国在堆肥法案与资金扶持上的两项重大动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跳出“垃圾末端处理”传统定位,将堆肥产物升级为具备流通价值、盈利空间的农业核心生产资料。这套制度与产业发展模式,为破解我国厨余堆肥发展难题提供了借鉴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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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在堆肥法案与资金扶持上的两项重大动作

1、北卡罗来纳州《农业法案》:立法确立堆肥的农业属性,降低行业经营壁垒

2026年6月,美国北卡罗来纳州通过《2025-2026年北卡罗来纳州农业法案》(参议院第401号法案),正式将堆肥及其产物纳入农业法定定义,成为全美少数实现这一突破的一个州。这项法律既是一项来之不易的政策胜利,也为未来相关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法案全面拓宽了堆肥的农业定义,将利用庭院垃圾和食物残渣进行堆肥的生产、加工、储存、使用和销售全流程纳入其中,许可范围涵盖1类、2类及3类小型和大型堆肥设施。

符合条件的堆肥经营者,可依据一般法规 160D-903,申请获得“正规农场”(Bona fide farm)的法律地位,享有传统农业的专属政策保障。对涉及堆肥的土地使用纠纷予以优先保护、财产税收减免、豁免部分扰民诉讼,从法律层面大幅削减初创、扩产的监管成本与融资门槛,推动银行和投资者从根源上认可堆肥成品的农资商品价值。

当地行业从业者指出,政策红利落地离不开稳定终端市场支撑,城市绿化、农林种植、景观工程均存在大量的有机肥需求。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依托公共采购政策,拉动堆肥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稳定堆肥产物的销路需建立在严格成品品控之上。配套专业堆肥技术人才、标准化生产工艺,是补齐产业短板、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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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县(Duplin County)众议员Jimmy Dixon先生(左二)邀请北卡罗来纳州堆肥委员会(NCCC)的倡导与准入委员会直接向北卡罗来纳州众议院农业与环境委员会作报告。图片来源:《North Carolina Formally Recognizes Composting as Agriculture in Landmark Farm Act》,文章链接:https://www.biocycle.net/north-carolina-composting-agriculture-farm-act-2026/

2、5亿美元的FIELDS计划:联盟推动将有机废弃物堆肥提升为“高价值肥料”

美国农业部(USDA)推出了高达5亿美元的“长期国内供应肥料投资和扩大计划”(简称FIELDS)。目前,堆肥生产商、再生营养素生产商、农民和有机物回收倡导者组成了堆肥行业联盟,正在积极推动美国农业部将符合条件的生物基肥料和再生营养素肥料纳入该计划的资助范围。

(1)行业联盟的核心诉求:消除 “原料歧视”

行业联盟并非要求美国农业部(USDA)将所有堆肥或厌氧消化设施直接认定为合格肥料项目,其核心诉求在于一条公正的规则:肥料产品的养分源自有机废弃物或经过生物循环加工,不应该因此被直接排除在扶持名单之外。联盟指出,只要经过标准化生产、合规检测、规范标注与正规渠道分销,有机废弃物不仅能补充氮、磷、钾、硫、中微量元素、有机质与稳定碳,还能完善农田养分循环、有效修复改良土壤。

(2)七大硬性评审标准,以此划定申报准入门槛

按照新规,堆肥产物、厌氧消化产物、畜禽粪污处理品、农林废弃物、厨余残渣、园林绿植废料及其他有机副产物加工而成的合格肥力产品,均有申报农业部FIELDS计划的资格。但原料来源本身并不自动具备申报依据,申报主体必须举证说明成品已实现市场化流通、养分达标并已经实际投入农业使用。换言之,申报必须完整满足美国农业部的七大评审标准:产品商业化成熟度、养分指标、生产加工规范、检测报告、产品标签规范、项目财务可持续性,以及可量化的国内肥料产能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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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自美国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 图片来源:《Coalition Asks USDA to Recognize Compost-Derived Fertilizers Under FIELDS》.文章链接:https://www.biocycle.net/usda-fields-program-500-million-fertilizer-grants-2026/

二、中国配套标准的更新:2026版《有机肥料》给出厨余堆肥原料的安全底线

反观国内,2026年4月30日,中国农业农村部发布新版《有机肥料》(NY/T 525-2026),替代2021版旧标准,从原料准入、理化指标两大维度,为厨余废弃物制成的有机肥设立明确规范,为厨余堆肥的规范化、农用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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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肥料》(NY/T 525-2026)附录B
1. 原料准入界限:倒逼前端精准分类

新标准严格区分生活垃圾与可利用厨余原料:混合未分类生活垃圾全面禁止作为有机肥原料;仅允许“经分类和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作为评估类原料使用,其产物才可用于有机肥生产。厨余原料一旦混入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杂物,将直接判定为原料不合格,从源头杜绝混合垃圾制成的肥料流入农田。

2. 新增指标约束,明确盐分指标

厨余垃圾可能存在高盐等问题,新标准首次限定堆肥成品的氯离子质量分数≤2.0%。这一指标既明确厨余堆肥产物的农用安全底线,也为厨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划定了技术路径,要求经过脱盐、脱油、固液分离等预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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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垃圾分类与社区堆肥可以借鉴的做法

我们国家之前的垃圾分类长期依赖财政补贴,在当前垃圾分类整体热度放缓的背景下。美国政策实践对中国厨余堆肥的推广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1.重塑定位:从“垃圾处置”转向“资源增值利用”

过往推广社区堆肥多侧重垃圾减量、环保减排,价值感知薄弱,难以形成内生动力。可借鉴海外产业的逻辑,实现分层利用厨余堆肥,比如达标的深加工产品可直接进入商品有机肥、营养土流通市场;简易的腐熟成品就地回用,用于社区绿化、共享菜园土壤改良。用堆肥滋养社区绿植、打造无公害共享菜园、核算碳减排收益等实际收益吸引居民参与,让大家直观看到厨余变沃土的价值,而非单纯靠环保情怀驱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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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避免“为了堆肥而堆肥”,严控品质与规范堆肥过程

异味重、杂质多、腐熟不完全的劣质堆肥产物,会直接打击居民、公众、采购单位的信任。哪怕是社区堆肥,也需要规范化的操作流程与专业“堆肥师”指导,确保产出无害化、品质相对稳定的堆肥产品,避免“重建设、轻运维”的形式化堆肥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2026版《有机肥料》(NY/T 525-2026)标准删除种子发芽指数这一腐熟判定指标,但是在现阶段暂无替代性腐熟指标时,日常开展堆肥时,仍需进行合适的物料配比、严格把控堆肥周期、翻堆频率和温湿度监测,通过规范操作管理保障物料充分腐熟,确保堆肥产物真正有益于土壤和植物。

3.跨部门协同发力,打通堆肥产品终端需求渠道

堆肥产业闭环的核心是稳定销路,各种规模的厨余堆肥和社区层面的堆肥不能局限于环卫体系内部,需联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园林绿化主管单位、乡村振兴涉农项目,多方共同培育厨余堆肥产物的消费市场。同时,我们可以自下而上推动地方政府或社区通过采购导向(如公共绿化优先使用社区有机堆肥),形成可持续的物质和经济闭环。

4.采取渐进式推广,以示范社区带动全域落地

堆肥相关政策的完善、产业培育无法一步到位,民间先试先行极具价值。目前社区厨余堆肥平台的发展是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不断壮大:优先在具备种植场地、群众环保基础较好的社区打造示范点位,打通“厨余分类收集—就地堆肥—社区绿化/共享菜园回用” 本地化资源循环链条,形成示范效应后再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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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堆肥,不应只是垃圾处理的终点,更应是绿色农业与焕发社区活力的起点。

重新审视厨余垃圾的价值,挖掘厨余垃圾的农资资源价值,搭建政策、技术、市场协同支撑的完整体系,重建“人与土地”的连接,是当前突破垃圾分类发展瓶颈、实现有机废弃物长效资源化利用的核心关键。在政策未能到位的当下,社区可以先试先行,积累经验和成果,条件成熟的时候,能够推动支持厨余堆肥的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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